關于臺州達辰藥業有限公司
年產50噸4-甲基-5-甲酰噻唑、10噸二甲胺四環素中間體、500噸吡唑環產業化項目配套環保設施調試起止時間的公告
臺州達辰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為臺州海辰藥業有限公司(簡稱“海辰藥業”)資產重組后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注冊地與海辰藥業一致。在生產廠址和生產條件不變的基礎上,海辰藥業有將現有廠區的生產設施、輔助設施、環保治理設施及各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環保許可均轉移到達辰藥業,海辰藥業將不再從事項目生產。海辰藥業目前的產品僅為蘆薈素、雙醋瑞因、格列吡嗪。企業生產產值受產品產量限制,不利于企業的發展。為適應市場需求及企業自身發展需要,我公司擬在現有廠區內(海辰藥業現有廠區內)建設年產50噸4-甲基-5-甲酰噻唑、10噸二甲胺四環素中間體、500噸吡唑環產業化項目,項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總量(CODCr、氨氮、VOCs等)從海辰藥業現有核定量內平衡調劑。
我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浙江泰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臺州達辰藥業有限公司年產50噸4-甲基-5-甲酰噻唑、10噸二甲胺四環素中間體、500噸吡唑環產業化項目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并于2018年11月8日獲臺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環評的批復(臺環建[2018]36號)。本次技改項目在浙江省化學原料藥基地臨海園區現有海辰藥業廠區內實施。本次技改項目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先實施500噸吡唑環及聯產產品硫酸鈣,第二階段再實施年產10噸二甲胺四環素中間體、50噸4-甲基-5-甲酰噻唑),其中主產品4-甲基-5-甲酰噻唑和吡唑環均在一車間內實施,聯產產品硫酸鈣在六車間內實施。
2020年06月29日,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本次“年產50噸4-甲基-5-甲酰噻唑、10噸二甲胺四環素中間體、500噸吡唑環產業化項目”第一階段項目的建設、生產設備的安裝,廢水、廢氣及固廢堆場等相應配套環保設施建設。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中“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公司特向社會公眾公開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的起止時間:2020年06月30日~2021年06月29日。
臺州達辰藥業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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